環境生态工程研究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通知

時間:202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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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志願考生複試名單:請見附件1。

二、複試方式:遠程網絡複試。遠程網絡複試操作指南請見附件2。

三、模拟演練時間:3月31日

四、複試安排

事項

時間

備注

資格審查

3月30日12:00前上傳資格審查材料


心理測評

3月30日12:00前完成線上心理測評


複試

4月1-2日9:00-18:00



(一)資格審查:3月30日12:00前上傳全部所需材料,并确保提交材料真實和複試過程誠信。上傳材料包括:

1、審查材料(掃描件或照片電子版):

(1)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臨時身份證)

(2)準考證(中國研招網下載)

(3)學曆學位證書(應屆生交驗學生證、往屆生交驗畢業證及學位證、境外畢業生交驗學曆或學位證書)

(4)學曆學籍核驗結果(應屆生交驗《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交驗《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境外畢業生交驗《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5)大學成績單(加蓋成績管理單位公章,往屆生可從人事檔案中複印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6)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現審查表(加蓋相關部門公章)

(7)全國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證明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供《應征入伍批準書》及《退出現役證》;各類加分項目考生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規定)。

2、誠信複試承諾書(本人親筆簽名)

3、複試考生資格審查單(填寫個人信息内容)

4、複試情況登記表(填寫個人信息内容)

5、個人簡曆(PDF文件,不超過2頁,内容應包括初試成績、英語四六級成績、本科科研情況、本科成績績點排名等)

6、大學期間的科研成果、獲獎證明等(合并成一個PDF文件)

7、審查流程:

(1)考生在遠程網絡複試系統簽訂《誠信複試承諾書》,并通過該系統上傳資格審查材料。

(2)研究院安排專人進行材料嚴格審查,對審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寫明原因并在規定時間内補充相關材料,明顯有問題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3)入學時将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二)網上心理測評

考生(含調劑考生)須在複試開始的兩天以前登錄https://xl.psyedu.cn/gdut完成網上心理測評。(請見附件7)

(三)複試考核安排

1、專業知識考核(30分)

重點考查考生對本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考官從考題庫中随機抽取題目對考生進行提問,考生在線回答。考題内容涉及兩個科目,具體科目及參考書目如下:

專業

複試科目

參考書目

(083000)環境科學與工程

(085700)資源與環境

環境規劃與管理

1、尚金城主編,《環境規劃與管理》(V2),科學出版社,2009

2、郭懷成、尚金城主編,《環境規劃學》(V2),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3、葉文虎、張勇,《環境管理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水污染控制綜合卷

1、王郁主編,《水污染控制工程》(十一五規劃教材),化學工業出版社,2008

2、李圭白、張傑主編,《水質工程學》(第二版,下冊),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13


2、外語考核(20分)

包括外語聽力、口語及專業外語。考核方式以遠程口試為主,與綜合素質考核同時進行。

3、綜合素質考核(50分)

包括遠程面試作答與考生材料研判。遠程面試作答的考核内容包括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态的了解和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綜合材料研判是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心理健康及其他綜合素質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4、同等學力加試安排

以同等學力參加複試的考生,須加試兩門科目,分别為初試未選考的另一門專業課、固體廢物處理與處置。考官從考題庫中随機抽取題目對考生進行提問,考生在線回答。

五、錄取原則與錄取程序

(一)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生實行差額複試,凡複試成績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複試成績占50%的權重得出招生考試總成績,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複試成績= 專業知識考核得分 + 英語考核得分 + 綜合素質考核得分

總成績=初試成績÷(初試滿分/100)×(1-50%)+複試成績×50%

(二)複試成績公示

研究院将在複試結束後于研究院網頁公示複試成績及總成績。

(三)錄取原則

将根據錄取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首先從專業第一志願報考的複試及格考生中錄取,其次再從專業非第一志願報考的複試及格考生中調劑錄取。總成績并列且正好處于專業錄取名額邊緣的考生,按照錄取名額錄取初試成績較高的考生。拟錄取考生須按照學校要求簽訂相關協議。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

2、未參加複試或複試不合格(複試成績為複試各方面考核成績之和,複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

3、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合格;

4、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

5、提供虛假信息。

經考生确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各學院不得将不予錄取或未完成學曆(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拟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六、體檢:所有拟錄取考生均須在二級甲等及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于4月30日以前将體檢報告寄送至我院。新生入學後将進行體檢複查,若有弄虛作假,将取消入學資格。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何老師

聯系電話:020-39322141

聯系郵箱:hehjw@gdut.edu.cn

複試通知QQ群:708404385

材料寄送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外環西路100号科技北樓403B

八、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與學校複試工作辦法不一緻的,以學校發文為準;如因工作需要有所變動的,以最新通知為準。請考生随時關注學院網站上發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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