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招生人數(含推免):環境科學與工程39人、環境工程52人(以最終下達的招生指标為準)。
二、第一志願考生複試名單:見附件1。
三、複試方式:現場複試。
四、複試考核時間:3月25日(9:00-17:00)
五、入校方式: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入校。
六、複試安排
(一)資格審查:
參加複試考生應提前準備下列材料,并于複試當天将紙質版提交給工作人員,包括:
1、複試考生資格審查單、複試情況登記表(填寫個人信息内容,見附件2、3)
2、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現審查表(加蓋相關部門公章,見附件4)
3、誠信複試承諾書(本人親筆簽名,見附件5)
4、審查材料:
(1)身份證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臨時身份證)
(2)準考證(中國研招網下載)
(3)學曆學位證書(應屆生交驗學生證、往屆生交驗畢業證及學位證、境外畢業生交驗學曆或學位證書)
(4)學曆學籍核驗結果(應屆生交驗《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交驗《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境外畢業生交驗《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5)大學成績單(加蓋成績管理單位公章,往屆生可從人事檔案中複印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6)全國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證明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供《應征入伍批準書》及《退出現役證》;各類加分項目考生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規定)。
5、個人簡曆(PDF文件,不超過2頁,内容應包括初試成績、英語四六級成績、本科科研情況、本科成績績點排名等)
6、大學期間本科畢業論文摘要及論文、專利、獲獎等成果證明材料(合并成一個PDF文件)
7、審查流程:
(1)考生于複試當天7:00-8:30将材料提交至太阳成集团tyc234cc科技北樓403B辦公室,并查看考場安排,學院安排專人進行材料嚴格審查,對審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寫明原因并在規定時間内補充相關材料,明顯有問題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2)入學時将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二)網上心理測評
考生須在複試開始的兩天前登錄http://psy.gdut.edu.cn/user/login.do完成網上心理測評,相關指引見附件6。
(三)複試考核安排
1、專業知識考核
重點考查考生對本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考官從考題庫中随機抽取題目對考生進行提問,考生現場面答。考題内容涉及兩個科目,具體科目及參考書目如下:

2、外語考核
包括外語聽力、口語及專業外語。考核方式以口試為主,與綜合素質考核同時進行。
3、綜合素質考核
包括面試作答與考生材料研判。面試作答的考核内容包括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态的了解和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綜合材料研判是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心理健康及其他綜合素質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七、錄取原則與錄取程序
(一)總成績計算方式
複試成績=專業知識考核得分+英語考核得分+綜合素質考核得分
總成績 =初試成績÷(初試滿分/100)×50%+複試成績×50%
(二)複試成績公示
學院将在複試結束後于學院網頁公示複試成績及總成績。
(三)錄取原則
對複試成績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各專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分别排序,首先按順序錄取第一志願考生,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再按順序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總成績并列且正好處于專業錄取名額邊緣的考生,按照錄取名額錄取初試成績較高的考生。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參加複試或複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
4、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
5、提供虛假信息。
八、體檢
所有拟錄取考生均須在二級甲等及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于4月30日以前将體檢報告寄送至我院。體檢指引請見附件7。新生入學後将進行體檢複查,若有弄虛作假,将取消入學資格。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魏老師
聯系郵箱:Wmy@gdut.edu.cn
聯系方式:020-39322141
材料寄送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外環西路100号科技北樓403B
十、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與學校複試工作辦法不一緻的,以學校發文為準;如因工作需要有所變動的,以最新通知為準。請考生随時關注學院網站上發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