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環境生态工程研究院實驗室安全管理(第九次)例會在科技北樓四樓多媒體會議室順利召開。研究院副院長何頔出席了本次會議,代表教師馬金星教授、馬傳鑫教授、李賢輝教授和王樟新教授,實驗相關博士後和研究生均參加了本次會議。本次例會旨在進一步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并進一步規範實驗廢棄物的分類回收流程,同時對實驗室四月月度檢查情況進行了總結,也下達了五月月度檢查計劃通知。
随着四月十五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國生物安全進入依法治理的新階段。會議開始,研究院實驗員張菀鑫表示,研究院日益發展,研究方向逐漸拓展,研究院需與時俱進,進一步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為基礎,參會師生共同學習了生物安全的基本概念、适用範圍、微生物的分類以及實驗室管理規範等。随後,張菀鑫系統地講解了實驗廢棄物的分類注意事項以及回收流程。最後張菀鑫就四月月度檢查的情況進行了總結,四月實驗室危化品的台賬情況較好,但是普通化學品的台賬需要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儀器預約情況日漸規範,但是儀器使用登記情況仍有一些不規範的現象。
最後,何頔總結發言,希望各位涉及生物實驗的實驗室負責人切實深入的學習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各規範再開展相關研究。也希望大家牢記實驗污染廢物切不能與普通垃圾混放,手套等實驗區物品切不能污染非實驗區。同時各實驗室務必對進入實驗室人員做好相關培訓方能獲取準入實驗室的權限。何頔強調,不要因為個别的不規範行為迫使實驗室規範層層加碼,懲罰不是實驗室管理的最終目的,研究院也将進一步加大實驗室巡查的頻率。會後,何頔更是召集研究院涉及生物實驗的各負責人及其協管老師單獨召開了環境生态工程研究院生物安全管理會議,對于實驗室的管理細節進行了探讨和下達。
